
黑龙江一女职工被控殴打男同事致耳膜穿孔判刑八个月,最高法指令再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上班期间的琐事,引发了两名同事的冲突。事后男同事因耳膜穿孔被鉴定为轻伤,女同事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八个月。 这起9年前发生在黑龙江铁路部门的“小案子”,目前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。 案发时,被告人闫秀红与被害人宋某是中铁哈尔滨局三棵树机务段的职工,两人在车间休息室发生冲突。宋某称,他被闫秀红用手击打导致左耳受伤,闫秀红则称她只是上前抢手机并未殴打对方。 此案提起公诉后,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曾判闫秀红无罪,后来检察机关抗诉,法院重审认定闫秀红构成故意伤害罪。刑满释放后的闫秀红提出申诉,她认为宋某耳膜穿孔应是其耳朵疾病引发。 案件重审时发现,宋某在案发前曾到医院急诊科检查耳朵,另外本案关键证人的证言也多次出现反复,让看似简单的案情变得复杂起来。 2026年9月下旬,根据最高法指令,黑龙江高院立案再审此案。 9月29日,闫秀红告诉澎湃新闻,她近日收到黑龙江高院的短信通知,其申诉的案件已被立案指令再审。 1969年出生的闫秀红,案发时是中铁哈尔滨局齐齐哈尔检测车间的质检员。在同一机务段工作的宋某,比闫秀红小13岁,是整备车间的机车保养员。

